Java类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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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责任,即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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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一个类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在不修改已有代码的情况下,通过扩展来添加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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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即程序中的依赖关系应该通过抽象实现,而不是具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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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多个特定客户端接口比一个通用接口好。即接口的设计应该精简和专注,不应该强迫客户端依赖于不需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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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原则(Law of Demeter,LoD):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即一个对象应该尽可能减少对其他对象的依赖,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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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子类对象应该可以替换父类对象,而程序逻辑仍然正常运行。即子类对象在使用时,不应该影响程序的正确性。
以上原则是设计良好的Java类的基本原则,遵循这些原则可以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可拓展性和可复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