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即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命题以及有关的调研工作。
软考即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并设立当地的考试实施机构负责当地的考务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命题以及有关的调研工作。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与高考一样,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同时将根据人事部3号令严惩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每次考试计划、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文公布,合格者名单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文确认。
软考是我国最早实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之一,它发发展历程如下:
(以下信息来源于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湖南省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办公室)
1985年借鉴日本软件专业考试进行"计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考试"试点。
1987年全国联考。
1990年开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并初步实施"以考代评"职称政策。
1991年,人事部《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1〕6号文件)明确不再对中级及中级以下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评审工作。
1994年,人事部人职发〔1994〕9号文件对非在职人员参加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作了规定。
1997年,人事部人职字〔1997〕16号文件对水平考试和资格考试的证书作了明确的规定。
2001年,根据人事部人办发〔2000〕75号文件,首次增加考试级别。
2003年,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出台新的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政策。2004年以后每年增加新的考试级别。
2007年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7〕139号文件规定,考试级别增加到27个。部分级别已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签定了相互认证备忘录,以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加强了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重申和完善了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政策规定。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多年,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超过500万人次。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