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共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四个考试科目,其中部分科目可以申请免试,因此中级安全工程师有考全科、免一科、免两科、增项四个考试级别。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四门考试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7个专业类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考试公共科目。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部分公共科目免试。
一、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条件: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二、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条件: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件: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