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个例子说明下类,比如Person(人)就是一个类,那么具体的某个人“张三”就是“人类”这个类的对象,而“姓名、身高、体重”等信息就是对象的属性,人的动作比如“吃饭、穿衣”等就是对象的方法。 (推荐学习:java课程)
总之类就是有相同特征的事物的集合,而对象就是类的一个具体实例。同时类有多态和继承,例如“人类”可以分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么“男人、女人”就是“人类”的子类等等。
Java语言中对类Person的定义往往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属性:姓名
private int height; //属性:身高
private int weight; //属性:体重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
this.name = name;
this.height = height;
this.weight = weight;
}
//... some methods...
public void doSth() { //行为:
//... do something
}}
类可以看成是创建Java对象的模板。
一个类可以包含以下类型变量: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就会自动销毁。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类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一个类可以拥有多个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