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 | 云头条
谷歌:Oracle Java 胜诉将杀死软件开发,要求美最高法院必须作出裁决!
不过Oracle表示,谷歌的担忧只是制造烟幕,实际上是渴望自由复制、赚取巨额利润。
谷歌已要求美国最高法院审查它与Oracle围绕Android中使用Java API的长达九年的版权纠纷。
谷歌现要求最高法院就两项被否决的裁决做出有利于谷歌的决定,这两项被否决的裁决是API不受版权保护以及谷歌使用Java API是“合理使用”。
谷歌的首席法务官Kent Walker在博文中将版权保护API好比是“说键盘快捷键只适用于一种类型的计算机”。
Walker写道:“我们开发的Android遵循计算机行业长期接受的重复使用软件接口的做法,这些软件接口提供了易于实现常用功能的一系列命令,这就跟按Ctrl和p之类的计算机键盘快捷键实现轻松打印是同一个道理。”
“Android创建了一种具有变革意义的新平台,同时让数百万的Java程序员可以使用现有的技能来创建新的应用程序。Java的开发者支持Android的发布,称它已‘给[Java]社区的发展势头绑上了另一组火箭’。”
当然,Oracle在2009年收购了Java当时的所有者Sun Microsystems,声称Java是Oracle有史以来收购的最重要软件。仅仅一年多后,它起诉谷歌,称在Android中使用Java。
谷歌声称作出有利于Oracle的裁决对所有开发人员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
Walker写道:“除非最高法院纠正这两个裁决,否则此案将终结开发人员随意使用现有的软件接口为消费者构建新一代计算机程序的传统能力。”
据Oracle执行副总裁兼法律顾问Dorian Daley声称,谷歌在创新方面的担忧完全是烟幕,他表示最高法院应驳回谷歌要求审查此案的请求。
Daley写道:“表面上担忧创新掩盖了谷歌真正的担忧,即它希望可以不受限制地能够复制别人原创的、有价值的代码作品,为自己谋取便利和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不是、也向来不是复制的正当理由。”
“Oracle将继续努力保护和发展自己的创新以及其他创新者的创新,为此确保版权法的既定原则没有被任何企图抄捷径的人或公司所践踏。上诉法院已两次站在了Oracle这边,驳斥了谷歌,对软件创新而言这是重大胜利。上诉法院的裁决每次都是正确的。最高法院应该会再次驳回谷歌要求审查此案的请求。”
正如谷歌在向美最高法院提出的请求中解释的那样,2005年它需要“一模一样复制Java API声明的语法和结构”,以便开发人员可以使用熟悉的命令,而不是学习新的命令。
谷歌对于它认为“对移动设备来说很关键”的37个Java API库是这么做的,然后编写了自己的“实现代码,并定制代码,以适应智能手机环境的独特挑战”。
谷歌声称它独立编写了实现代码,在37个颇有争议的Java API库和相应的Android库之间只有3%的代码是一样的。
总体而言,谷歌声称Android中1500多万行相关代码中不到0.1%与Java重叠。